关于治安协议书四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安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治安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治安管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方面,物业区域内部治安秩序的好坏,关系到业主或住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物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物业公司要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区域治安管理的各项法规,为物业区域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特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要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分工明确,治安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第二条 物业治安管理问题是物业区域内矛盾的综合反映,甲方治安管理要贯彻综合治理方针,乙方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做到“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贯彻落实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治安以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治安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治安管理务必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把治安管理安全责任纳入责任制中,同时把治安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将治安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治安管理的个人。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及时以书面备忘录的形式予以补充。
第五条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项目名称:
签定时间:
为了认真贯彻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治安保卫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强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职能,督促各基层单位及各相关的作业外协队伍做好所管辖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甲方)与各有关单位(乙方)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工作职责
1、负责管辖范围内职工法纪教育,贯彻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和治保条例;
2、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制订出本单位的保卫重点,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
3、了解掌握内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内部矛盾、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发生在本单位内的各类案件;
4、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违法违纪人员以及监外执行人员。
二、甲方对乙方考核的主要指标
1、实现重大火灾、重大爆炸、重大破坏、重大泄密、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等七项指标为零;
2、确保重要物资仓库、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不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和刑事案件;
3、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员工总数的2‰;
4、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员工总数的2‰。;
5、员工违法犯罪率低于员工总数的2‰;
6、责任书签约率100%;
7、治安情况处理率100%;
8、外协队伍治安保卫合同书签约率100%。
三、考核办法
对公司各基层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减薪、通报批评、降职等行政处罚直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对各协作队伍:在治安保卫方面,由于工作不力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况给予扣罚工程款(金额由相关部门提出,公司领导讨论确定)、清理出协作队伍名单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 方 (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部门:(盖章)
见证部门代表人(盖章):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专业分包,为搞好治安保卫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发包单位(甲方)治安消防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或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各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工地宿舍中乙方暂住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动火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处罚,直至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治安消防职责:
1、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好临时出入证或住宿证,并在有效时限内使用, 不准擅自涂改或相互借用。凡发现涂改和借用者按无证者予以逐其出出厂并处乙方负责人罚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2、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时缴纳城建费,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同时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交纳治安消防保证金,违者将取消其参建资格。
3、乙方施工人员超出20人的应指派治安消防负责人并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不足20人的由其带队的负责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如发生事故或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将处理报告送交项目安保部门。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严禁,偷窃公私财物、汹酒闹事、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视情对有关施工单位按100—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项目安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消防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安保部门的督查。当发生涉及乙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乙方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当甲乙双方单位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时,亦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若双方人员发生矛盾,应各自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7、乙方内部发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组织力量查处,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乙方应主动配合.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工程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挪用甲方单位的公私财物,各施工单位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挪用对方材料、工具,设备等。违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或扣除工程款总额的1—10%,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单位在施工期间对自己工地上的电缆,电焊线、电线、配电箱及其他工具、设备、贵重物品等,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看管,防止物资被盗、被破坏。
10、乙方单位应按甲方单位的指定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一时无法配备的可由项目安保部门代为配置,其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和使用电器设备审批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动火;严禁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的5—10%,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施工项目时,由签约各方检查执行情况后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卫部门执一份备案检查。
立协议单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把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真正落实到实处,更好地保障校园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等文件精神,经校综合治理责任人与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协商沟通,签定本协议。
一、校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1、根据市综治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确定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2、加强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部署和检查全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建立健全学校的综合治理规章制度和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加强综合治理队伍建设,重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指导和检查各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处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和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5、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和网络,强化情况信息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指导、配合各单位疏导化解各类内部矛盾。加强和完善校园网的管理,发挥网络的育人阵地功能。
6、指导、督促各单位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以技防为主,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有效控制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做好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及时总结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根据规定,院(系)、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并确定领导班子中的一名成员分管这项工作。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内部防范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治安、火灾、交通、安全、医疗等事故,切实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对存有现金、易燃易爆、剧毒物、放射性物质、贵重仪器设备的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严防爆炸、凶杀、纵火、破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确保不发生严重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本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培训、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内部人员犯罪。对本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施工队和出借出租的场所加强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违章、违纪和违法犯罪现象。
4、及时发现和了解各类矛盾,认真做好预防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发生xx性事件。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动态信息,做到重大动态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
5、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安防范、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并按时答复学校和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6、加强对本单位建立的网站、ftp等网络系统管理,切实掌握本单位师生在网络上的动态,有效引导师生的舆论倾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7、积极配合、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生产安全等事故。
8、认真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间,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如有工作调动,必须做好责任交接,确保本协议执行。
2、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导致治安、火灾、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在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及干部提拔中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稳定工作绩效与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要追查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视后果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3、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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