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4-06-21 15:52:56
学生安全协议书15篇

学生安全协议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安全协议书1

为了确保特殊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签订特殊学生安全协议:

1、幼儿特异体质(如:食物过敏、某种用品过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哮喘、肺炎、肾炎、严重多动症、伤残等)、异常心理等情况的学生属于特殊学生。

2、开学报名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相关学生的特殊体质、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况告知班主任老师和幼儿园校医。班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应根据特殊学生体质情况,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学生参加相应的课内外活动及劳动。

3、学生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校教师应对特殊学生给以特别关怀。特殊学生突发疾病,科任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护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5、特殊学生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协调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6、特殊学生上学、放学(住宿生星期日到校,星期五放学)途中,必须由家长接送,如家长要求不接送,而由学生自己独自回家,则由家长书面写出申请,并承诺安全责任。且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

7、特殊学生私自到河滩洗澡、攀爬危险物、做危险性游戏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8、除本协议之外,都必须遵守《田坝乡学生安全责任书》各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小学毕业自然失效。

学生监护人签字(右大拇指纹):

特殊学生签字:[年级()班]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3

甲:XX学校

乙:考生及考生家长

基于实际情况和广大考生家长的要求,我校同意部分考生自行赴县城参考,为了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长(乙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每位考生至少需有一名监护人陪同考生赴县城参考,且往返县城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参考期间遵守交通法规。

二、考试期间,乙方全面负责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生家长)考前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 ……此处隐藏6941个字……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况(如交通堵塞、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时接送学生的,要及时通知所接送学生所在的学校,同时负责调配其他合格车辆来接送学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相对固定的驾驶员;定时:即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时,应当提前通知学校;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事先约定的相对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6、公开接送车统一服务监督电话: ,接受甲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有权按照协议及考核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违约方及时找出原因并解决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提请并会同管理部门给予协调处理。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以提出协商,以便协议的不断完善。

六、其他

本协议由县府办牵头,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局、安监局、教育局、乡镇等部门联合监督执行。

此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车管理公司各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三门县中小学学生接送情况一览表(客运企业接送)

学校: 承运客运企业: 接送学生数: 时间(学年):

学校校长签字: 客运企业负责人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书14

甲方:仙桃市通海口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通海口小学乘车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XX年9月1日——xx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XX年9月

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为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教育。

2、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学生的批评教育

3、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有事有病外出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校,更不许翻墙外出,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相关规章制度,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楼房使用制度,上下楼右侧慢行,不得拥挤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学生不遵守楼房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8、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学生租车上学的应由监护人联系车辆,并与车主签订权利义务协议,随时监督运营情况,如有变更必须到学校和派出所注册方可变更,如果自作主张随意乘车造成事故,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校方和派出所无关。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烟花爆竹、玩锐刃钝器物、搬弄各种开关 ,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监护人应教育学生有事及时反映给班主任老师、校警或门卫,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监护人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不跨蹦楼梯。按学校管理老师、住宿管理老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2、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时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监护人要把学生的病史反映给班主任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

13、监护人应告诫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任何学生不得外出购买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并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14、校内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影响他人休息。

1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16、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乙方(学生监护人)

甲方:xxx

签 字:

学生签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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