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

时间:2024-12-03 20:30:11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精选10篇)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倡议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通过倡议书倡议者可以更好地申明发布倡议的目的。大家知道倡议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1

广大驾乘人员:

  你们好!“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一带”则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约束驾乘人员的一种安全装置。据统计,在交通事故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挽救 40%以上的生命;正确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 70%,死亡率下降 40%。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安全倡议:

幸“盔”有你,一定戴好。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带”来平安,不可或缺。

  安全带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救命!请广大驾驶人在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也要提醒前排、后排的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关爱家人,缺一不可。

  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儿童乘车时,家长们一定要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引领示范,从我做起。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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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全力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助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安全习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特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我践行,规范戴系保安全。“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是指驾乘汽车应系好安全带,前后排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儿童应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二、“公职带头”走前头,身体力行作示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团组织要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三、“安全守护”齐尽责,协作共治享平安。从即日起,盐山交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针对行动中,查处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和“登记抄告”。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营造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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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3

定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现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出行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无论是上下班途中还是在日常交通参与活动中,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或是乘坐机动车,前排后排都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安全,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带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失去整个人生 ……此处隐藏1503个字……,我们向广大驾乘人员发出安全倡议: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安全带是生命带。安全带能够起到固定作用,当机动车突然停止时,可以第一时间把驾乘人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由于惯性飞出挡风玻璃或撞向仪表盘,最大程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以,行车前请系好安全带再出发。

  三、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头盔;儿童乘车时,家长们一定要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乘车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

  五、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扎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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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9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当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我们倡议如下: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佩戴使用意识。

  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发生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越线停车、乱穿马路、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三、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宣传劝导家人、亲友自觉主动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您让“一盔一带”成为您出行的必备品,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凝心聚力,共同努力,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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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签订一盔一带倡议书10

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指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就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乘人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乘人员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好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坐人员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单位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员工上下班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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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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